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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 公
司 服 务 -
热 门 答 问 ] |
| 香 港 公 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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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离 岸 公 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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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么是
"银行开户文件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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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银行开户文件"
是由香港执业会计师审签的一套公司文件, 大部份香港银行为公司客户开户时都要求提供, 文件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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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成立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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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登记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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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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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注册处
表格 D1, D2, D3, R1 及 R2 (如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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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委任
及 同意出任董事 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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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首次会议之议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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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银行开户之董事会议议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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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它数据请参考
"其它服务"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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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如果我不在香港,
如何操作在香港银行的资金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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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般香港银行都提供这方面的功能,
但务必在开户时说明, 以免开户后要补做手续:
把资金转到香港的其它户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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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提款咭,
对于公司客户, 银行可能要求户口签名中, 起码其中一位人士有全权才会发出提款咭, 另外, 亦要向银行确认该提款咭可否于香港以外地方使用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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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签署的指示单,
请预先向银行要求这服务及拿取有关指示单, 并留意该银行是否接受传真指示, 如不接受, 便要寄签妥的指示单正本到银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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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基本的电话或互联网服务,
一般都是免费的, 在同一户名下调动资金固然没有问题, 但要调到其它人名下, 则一般须要预先把该户名登记,
而且不能在网上登记.
把资金转到香港以外的其它户口
因为是汇款关系,
无论用那一种方法, 都会有汇款手续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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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签署的汇款指示单,
请预先向银行要求这服务及拿取有关指示单, 并留意该银行是否接受传真指示, 如不接受, 便要寄签妥的指示单正本到银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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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收费的电话或互联网服务,
年费约为HK$500, 视银行及服务而不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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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由于银行经常提出新服务,
详情请向我们的同事查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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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后,
每年要做些甚么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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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基本上每间有限公司每年都要向两个政府部门汇报:
税务局 及 公司注册处 :
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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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更新商业登记及缴付费用,
公司就算没有营运过亦须要, 如因某些原因漏缴了, 即使最后把公司结束, 亦要把费用补回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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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交利得税报税表,
首先是挑选年结日, 如无其它原因, 建议采用 3月31日, 由于你的公司不一定在 4月1日成立, 第一年的财务报告便有多于或少于
12个月的活动. 虽然第一份报税表通常于公司成立后 18个月才发出, 但不要因此而推迟处理会计及核数的工作, 因为法律上申报税务的责任在纳税人身上,
如果税局认为有蓄意令政府损失或延误税收的情况, 便可能发出惩罚. 再者, 很多人误会没营运的公司不用核数, 这都是错误的,
只有附合公司法某些要求的公司, 才能获得豁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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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交雇主报表,
以报告在过去一年你向雇员发出了多少工资, 以 3月31月为汇报年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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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附合上述要求,
你须要会计师准备会计账目及报表, 亦须要执业会计师进行审计, 亦要填报税表.
(详情请参考 "会计、税务、审计".)
公司注册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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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司成立周年日,
填报周年申报表及缴交年费, 约为 HK$105, 但迟交罚款可至数千元, 甚至按日计算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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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年中向注册处申报公司结构的改变,
及其它公司法要求的事项, 所有申报的数据都会让公众查阅, 这可算是获得 "有限责任" 的基本代价,
不符合这方面的要求, 有可能导致某些重要的合约失去法律保障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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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司法定数据记录簿中,
处存及记录有关的数据, 一般来说, 都由公司秘书来负责这工作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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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后,
实际的营运都不在香港境内发生, 那是否须要缴付香港利得税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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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基本上,
只有 "在香港发生的利润" 才要缴付香港利得税, 这说法固然较为专业及难明, 但如果你的情况很分明地是境外发生,
便很有可能地不用缴交香港利得税, 但首先, 你仍要把所有收入放到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里, 然后在税务报表中申报不用交税的部份, 并提出论据,
越能指出引致该部份利润的活动并非在香港境内发生, 成功的机会越大.
税务局考虑是否接受申请,
会把事情 "整体考虑", 并没有单一因素是决定性的, 所以, 事先的税务计划比甚麽都重要, 以免事情过后,
没办法提出足够的证明, 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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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约并非在香港境内签署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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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约并非在香港境内履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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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物并非香港来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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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由香港境外之人员负责;
等等.
最后, 必须留意能够在香港免缴利得税,
并不表示其它国家不会要求缴纳, 所以, 事先的税务计划对减低整体的税务是十分重要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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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欢迎阁下跟我们讨论如何能合法又有效地减低税务支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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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离岸公司成立后,
可自由于香港运作而不须向香港政府申报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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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这是对使用离岸公司的误解,
香港公司法规定, 无论某一公司是在何处注册登记, 只要在香港经营业务, 便要在香港公司注册处重新登记, 亦有向税务局申报的责任.
是否要在香港纳税,
决定点并不是公司的注册地, 而是公司的营运地点.
利用离岸公司作为税务计划,
并不是单单成立公司那麽简单, 那只是第一步, 详情必须跟专业人士磋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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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为何选用离岸公司,
而不用香港公司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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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个较为快速而简单的参考是:
以下情况较适合使用离岸公司 -
- 该公司用作拥有银行账户, 物业, 股份, 投资等. 但不用作贸易公司.
- 该公司用作贸易, 但主要活动不在香港, 在香港并没有办事处, 只雇用专业公司代为处理事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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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离岸公司股东及董事的身份真的是保密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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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从某一角度看,
因为股东及董事登记册是不供公众查阅的, 所以他们的身份可以保密. 但从实际上看, 自愿性的揭露身份却是不能避免的.
例如, 在申请银行开户时,
银行都要求填报真正股东及董事的资料, 亦要求董事提供银行资信证明, 自愿
性的揭露身份便不能避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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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离岸公司申请开设银行账户时有何要求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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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界为离岸公司开立账户的要求越来越严格, 银行要求知道谁是公司的最终拥有者,
及账户的控制者, 也就要求提供下列的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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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及董事记录证明书
- 指出股东及董事的身份.
- 良好记录证明书 - 指出公司正维持有效登记
- 股东及董事的护照副本
- 董事的银行资信证明
- 业务方案 - 介绍公司背景, 以及银行开户的原因, 作用及功能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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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既然离岸公司不用记账,
报税及年检, 为何仍有公司秘书年费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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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大多数离岸公司都不要求强制性的公司秘书, 我们仍建议使用公司秘书,
原因是:
- 虽不是强制性, 但公司仍有实际须要把公司记录做好, 要考虑的并非罚款, 而是管理不善而带来的经济损失.
- 再者, 公司成立后都有一整套公司文件 (俗称录盒), 如果不聘用公司秘书, 客户便要自行管理及收藏.
- 在公司秘书服务费中, 包括了提供通讯地址, 这对公司的注册记录, 亦起了有用的功能, 可更确保通讯不断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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